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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2-0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22〕960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2〕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 实。 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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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2-07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 第20届中国广西-东盟食品糖酒博览会的通知各县(市)区 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第20届中国广西-东盟食品糖酒博览会(简称“博览会”)将于7月下旬在广西南宁市举办。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开拓 市场,按照省工信厅工作安排,市工信局拟组织部分中小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博览会已连续成功举办19届,已成为广西最专业的食品行业盛会。此次博览会为中小企业开拓广西和东盟市场搭建了产品展 示、推广、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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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2-07《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全文中国银保监会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70号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制造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完善制造业金融服务,更好支持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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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22-07一图读懂《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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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2-07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为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 备产品推荐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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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2-07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为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 (一)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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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2-07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 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 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 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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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2-062022年重点工程项目汇编附件:2022年重点工程项目汇编.pdf (文章来源: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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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2-06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 号)要求,做好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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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2-06关于组织开展2022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来源: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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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2-06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工信局(经济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精准支持我省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依据《吉林省省级中 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21〕1057号),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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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22-062022年吉林市工业地产品名库附件:2022年吉林市工业地产品名库汇总 表.xls (文章来源: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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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22-06五部门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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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22-06面向全社会征集!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关于征集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督查问题线索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 部拟会同相关部门于6月中旬起组织开展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督查,并对山西省、云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进行实地督查。 为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督查工作组从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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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22-06工信部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地应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审核标准,根据申报单位运营和服务情况,择 优推荐。被推荐的小微企业基地应满足服务有质量、运营有特色、产业有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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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22-06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吉林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 展之路,带动全市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市政发〔2022〕3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市市 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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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22-06工信部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各地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全国性协会推荐的示范平台数量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示范平台数量不超过4个。根据有关规定,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为三 年。2019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可自愿重新申报。 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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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22-06关于拟推荐申报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办联〔2022〕25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财政局复审,并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意见 ,经局党组会研究,拟推荐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79户企业申报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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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22-06工信部组织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导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培育措施包括强化梯度培育、加强政策支持、开展精准服务 、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动态管理等五个方面。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同时启动。 关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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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2-06税务总局举行“落实留抵退税政策 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专题新闻发布会6月10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专题新闻发布会,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 税司司长谢文先生,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先生,督察内审司司长邓勇先生,稽查局副局长江武峰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欢迎大家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落实留抵退税政策 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专题新闻发布会。我是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荣海楼。今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