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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3-04@小规模纳税人:4月大征期记得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今年年初,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延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4月大征期,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要记得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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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23-04经济循环加快畅通 中小微企业市场预期明显恢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4月9日发布,今年一季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为89.3,比去年四季度上升1.3点,升幅为2020年四季度以来最高。 一季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的分项指数和分行业指数均全面回升。8个分行业指数中,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和信息传输软件业指数升幅最高。8个分项指数中,宏观经济感受指数、综合经营指数和效益指数上升较为明显。 中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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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23-04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前,请先核实这些信息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在进行中,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前需要核对综合所得收入和已预缴税额数据、检查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确认是否充分享受了各项扣除、检查银行账户是否符合条件等,快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一起操作吧! 来源:中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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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3-0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要点有这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如何确定呢?快来一起学习吧!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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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3-04一图速览:税收大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呈现“六个逐步向好”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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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3-04国家税务总局:预计今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4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会上表示,年初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税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万亿元,加上继续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王道树指出,总体上看,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有三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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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3-04收藏!《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电子书来了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 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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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3-04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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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3-0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时,5个案例教你填报→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正在进行中! 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申报时需要注意什么?5个案例教你如何填报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要点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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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3-04一图速览2023年财政支持重点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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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043月份大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保持增长 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3月31日发布数据显示,3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9%,连续三个月运行在50%以上的扩张区间。专家分析,中国制造业延续扩张态势,大中小企业都保持在景气区间,经济增长具有普遍性和协同性,中国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回升。 3月份中国制造业PMI为51.9%延续扩张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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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04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30日下午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举行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全党在主题教育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牢思想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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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04《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4月1日出版的第7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文章强调,回顾历史,党校始终不变的初心就是为党育才、为党献策。新时代新征程,各级党校要坚守这个初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全面建设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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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04关于公布2023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工信局(经济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4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2023年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一、认定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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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2023-0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习近平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 审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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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2023-03工信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等十一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传统优势食品产区规模不断壮大,地域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供应链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一二三产融合水平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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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3-03吉林省2023年第三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3〕60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吉林省2023年第三批235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27日-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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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3-03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安排因素法(四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分配方案的公示按照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21】1056号)要求,现将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安排因素法(四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工信厅运行办。 联系人:李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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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3-03关于第一批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第一年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两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第一年绩效评价工作,经地方自评、专家审核等流程,现将“建议继续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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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3-0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建立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