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6 2020-0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 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2
-
26 2020-08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 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有关税收征收管 理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 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
-
26 2020-0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 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
-
06 2020-08中小企业这笔钱,国务院说不能欠!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当前稳住经济基本盘要着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这件事已经刻不容 缓。”日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如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一起来看 ―― (来源:中国政府网)
-
05 2020-08十七部门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 提出7方面25条措施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 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制度、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 服务体系、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领导制
-
30 2020-07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8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较为突出,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为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
-
10 2020-07关于锚定稳企业保 就业目标进一步做实做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六稳”“六保”举 措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人民银行等相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总体要求,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有效传导实施,有效应对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促进我 省中小微企业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着力增加中小微 企业信贷投放(一)实现中小微
-
24 2020-02关于《吉林市应对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解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 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及时出台了《关于吉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切实减轻 疫情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和稳定发展。《措施》主要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减轻企 业负担、
-
14 2020-02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20〕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 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融资,不断优化上市企业结构质量,筑牢风险防控屏障,激
-
14 2020-02吉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0〕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中直驻吉有关单位: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
-
14 2020-02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税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20条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 林税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20条措施 一、以最强的举措, 全力支持企业生产经营 1.严格落实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决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 务局等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纳税申报。 2.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
-
26 2019-12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2019年12月4日)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企 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激发民营 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
-
20 2019-11政策汇编&n bsp;&nb sp;&nbs p;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n bsp;(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1日 & nbsp;&n bsp;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n bsp;&nb sp;&nbs p; 目录第一章总
-
20 2019-11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 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 &nb sp;&nbs p; (2018年12月17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实现快发展大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
20 2019-11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n bsp;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nbsp;&n bsp;&nb sp;吉政办发〔2019〕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20 2019-11吉林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一、全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一)着力提 高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及无形资产税前摊销等创新政策落地实施。运用财政补 助机制鼓励中小微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创建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到境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
-
04 2019-11吉林市中小微企业科技和创新成长基金管 理办法&n bsp;&nb sp;吉林市中小微企业科技和创新成长基金管理办法 &n bsp;&nb sp;&nbs p;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发挥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作用,引导金融资源 向中小微企业领域集聚,体现竞相支持民营经济局面,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加大对吉林市中小微企业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支撑力度,吉林
-
25 2019-03中国将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新浪财经讯“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于3月23日-25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坚持扩大开放促进合作共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出席并演讲。 他指出,开放合作是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打造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来促进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尽管当前国际上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有所抬头,但是全球 化这是一个大的趋势,不可逆转的潮流。 苗圩称,中国制造业因开放而兴,未来推动制
-
20 2019-0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 除。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根
-
29 2018-11税 务总局出台26条措施 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提出“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个方面共26条具体措施。 “今年前三季度,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共享受减税1437亿元,同比增长 41.3%。”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黄运介绍。 对于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社保费负担问题,《通知》进一步明确,税务总局将积极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