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附件1)要求,着眼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我省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提升数字化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能力,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形成一批
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加快带动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现就有关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行业
聚焦我省制造业重点行业领域。根据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及其产业发展规划,瞄准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文件中《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细
分行业列表》(附件2)明确的20个行业类别100个细分行业,重点聚焦汽车零部件制造、中成药生产、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电子器件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等5个重点细分行业,结合我省已有
成熟良好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推荐。如在其它细分行业同样具备良好竞争力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同步推荐。
二、遴选试点企业
突出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的关键环节。应本着“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优先选择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的中小企业”的原则,引导和支持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
发展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并且能够形成规范高效、有利复制推广其成功转型模式的中小企业(已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纳
入试点范围)积极申报试点,并组织填写报送《推荐参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3)。省厅将在确定推荐试点企业后,组织专家厘清数字化
转型的行业共性和企业个性化问题、需求,指导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竞争申报和提供服务。
三、优选服务平台
遵循“市场有需求、企业有意愿、平台有能力”原则。服务平台应为长期聚焦细分领域从事数字化工作的服务商,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
和行业服务生态,能够为细分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转型服务,满足行业共性及企业个性需求,并有若干已完成的细分行业数字
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在我省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平台可直接申报参与试点,每家服务平台应严格对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细分行业列表》(附件2)中的“行业类别”服
务领域,认真填写《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表》(见附件4)、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5)202X年XX省XX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测算表(见附件6)、202X年XX省XX行业数
字化转型绩效评价目标表(见附件7)。省厅将在组织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后,指导每个推荐平台申报一个细分行业。
组织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是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和
重要依托,后续将分期分批开展,省领导给予高度关注。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和服务平台机构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严肃审核把关,严格确保推荐质量。
四、程序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严格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要求。
(二)推荐单位要加强推荐平台的日常监管,加强日常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平台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进展情况。
(三)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9月2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文件并申报材料(附件3-7)一式六份(全需附电子版PDF 及 word 两个版本,每个版本均需为1个文
件,以光盘形式报送)分别报送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省政府3号办公楼113办公室,需五份)、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长春市人民大街 3646 号,需一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 纪大超0431-88905238
省财政厅 温化冰0431-88550570
附件:
1.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
〔2022〕22号).doc
2.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细分行业列
表.doc
3.推荐参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
单.xlsx
4.平台以往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功案例情况
表.xlsx
5.申报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材料清单.docx
6.202X年XX省XX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测算表.docx
7.202X年XX省XX行业数字化转型绩效评价目标表.docx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5日
(文章来源: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