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serts/default/images/xwzx.jpg)
-
27 2022-04吉林市公安机关“保春耕”“保复工”“保发展”二十一条措施吉林市公安机关“保春耕”“保复工”“保发展”二十一条措施 为服务和保障春耕人员返乡、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结合公 安工作实际,制定“保春耕”“保复工”“保发展”二十一条措施。 一、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以赴“保畅通” 1.开通交管24小时服务专线。公安交管部门为返乡春耕人员、复工复产企业开通24小时服务专线,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返
-
26 2022-04吉林市工信局携手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市分行助力小微企业全面开展复产复工吉林市工信局携手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市分行助力小微企业全面开展复产复工 为全力支持吉林市地区小微企业疫情过后全面复产复工,助力助推小微企业等民营经济迅速回归正轨,吉林市工信局携手中 国农业银行吉林市分行将对复产复工企业进行专项营销扶持,提供多款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及稳产保供贷款产品,竭尽全力满足客户在复工复产期间资金需求,助力各市场主体恢复运行, 履行金融义务,为“十四五”开局贡献金融力
-
26 2022-0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当前,受新冠 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特别是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领域面临较多困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
25 2022-0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为中小企业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为中小企业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 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
-
24 2022-04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来了!
-
20 2022-0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经济发展秩序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经济发展秩序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22〕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目前,我省本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19 2022-04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出台15条政策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为全面落实省委 、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市场主体尽快有序复工复产,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出台15条政策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1.全面推广登记注册“怎么能办”窗口。在全省各级政务大厅和市场监管所设立登记注册“怎么能办”窗口,统筹线上线下服务,规范办事标准和程 序,公布相关领导办公电话,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不知怎么办”“不知去哪办”问题。 2.施行登记
-
19 2022-0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12条措施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为全面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要求,2022年4月16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以12条着实举措为 企业排忧解困,助力我省医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企业复工复产。 一、促进防控药械快速上市 (一)继续开展防控产品应急审批。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即收即检、 随到随审
-
19 2022-04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通知为助力全市复工复产 ,帮助受本次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纾困解难,结合《吉林市政务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二十五条措施》和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现就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通知如下: 单位缴存连续计算 受本次疫情影响,疫情期间不能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单位,在复工复产后正常缴存并完成补缴的,缴存时间连续 计算。 顺延提取时限 受本次疫情影响,职
-
17 2022-04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企业新版跨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市工信发〔2022〕36号)附件:1.跨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联系人.docx 2.《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工业企业新版跨省重 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工信交通〔2022〕99 号).docx
-
16 2022-04关于印发《吉林市政务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二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文章来源:吉林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
16 2022-04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通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通知日前,国务院应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知》明 确,对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防疫通行管控措施要立即整改,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或中断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
-
14 2022-04关于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文章来源: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2 2022-04吉林省重要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商务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 知吉政办明电〔202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打 赢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两场战役,促
-
06 2022-04关于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5日 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
-
03 2022-04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 (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 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努力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支持打赢疫
-
29 2022-0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
29 2022-0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国发〔2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 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
-
13 2022-0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 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将于3月下旬在西安举办,为做好本届“ 技展会”中小企业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展会”概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
-
10 2022-03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来源: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