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2023-0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国办函〔202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7月28日
-
21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税务局篇市税务局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01落实税费政策措施 1.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
19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工商联篇市工商联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01 一、健全完善政企沟通协调渠道 1.落实市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要求,组织召开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了解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征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2.建立遍访
-
19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经营秩序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影响企业经营秩序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损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加大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排查清理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
-
18 2023-07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来源: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14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在立案大厅设置专门的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窗口;开辟涉企纠纷立案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涉民营企业立案及诉讼指导工作,确保涉民营企业纠纷快立、快审、快执。〔责任机构(处室):立案第一庭〕 2.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纠纷调解室,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多种解纷方式,提高解
-
14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林业局市林业局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进入林业行业市场准入。允许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利用非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以及地方公益林,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相关产业项目在立项或实施前,林业部门组织专家对生态系统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进行评估论证。 2.支持民营企业参
-
14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进一步推进涉企政务服务便利化。将1154个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吉事办”网站上公开,“线上”为企业提供业务查询和一次性告知服务,“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服务。梳理可实施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打通企业“材料不齐不能受理”的堵点。通过数据互
-
14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金融办市金融办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提升融资服务质效推进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多层次政银企对接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分区域、分行业、分专题、分机构等多种形式,实现民营企业全覆盖。全年开展民营企业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30次,民营企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深入民营企业进行“点对点”把脉问诊,提供“一企一策”咨询指导
-
06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大力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企业注册登记服务,企业开办全流程“一表填报、一网通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2小时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即来即办、即办即结;企业开办免费刻制5枚印章。 2.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照一码通”改革提质、增项、扩面,实行“一键导航、一表申请、
-
06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缩减审批时限 1.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资,不含外商独资)许可项目由原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调整为承诺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06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应急局市应急局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实行包容审慎 1.企业免于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对企业未有危及生产安全紧急情形的,可以免于行政强制措施。例如: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 2.企业不予处罚情形。对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有证据证明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但未向从业人
-
03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0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01 1.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品牌。对新评定为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省级分别一次性最高奖补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企业,省级分别一次性最高奖补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企
-
03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农业农村局篇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联农带农,建设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的各类各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每
-
03 2023-07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商务局篇市商务局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支持外贸企业提升进出口水平。对外贸企业开展国际品牌创建、产品推广、贸易融资、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资质认证等给予支持。对于产品认证单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体系认证单项支持金额不超过2万元。 2.支持企业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以企业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给予贴
-
27 2023-06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1.开通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同时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核查效率。 二、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2.市政企业可以参与公路项目招投
-
27 2023-06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水利局篇市水利局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推行水利涉企审批事项全程服务制度。对全市重点投资项目涉及水利审批事项,实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网上公布预约服务电话)。对因不可抗力无法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的企业,可根据实际及企业申请,延缓缴纳时限。 2.推行水土保持审批绿色
-
26 2023-06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实行人性化执法方式,采取“首违不罚”措施。针对全市民营企业初次违反《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为,且该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能够及时改正,以教育为主,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2.拓展上门服务渠道,强化为民企服务意识。定期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到民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通过主动向民营
-
26 2023-06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市住建局扶持骨干企业不少于5家,各县(市)区、开发区〔以下称县(区)〕扶持骨干企业不少于3家。建立重点企业工作对接机制,市、县(区)住建局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一企一议”研究企业发展重大问题,帮扶指导企业发展。 2.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
-
21 2023-06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全面推行环评一网通办。充分发挥“吉林省环评审批业务系统”和“吉事办”双系统对接优势,做好环评审批事项受理、公示、审批、公告等法定流程的无缝街接,指导建设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在网络下载电子文书,根据企业需求第一时间完成环评审批业务,并实现互联网报批和审批进展实时查询。 2.积极开展容缺容错审批。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