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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安排因素法(四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8

     按照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21】1056号)要求,现将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安排因素法(四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工信厅运行办。


     联系人:李然冰


     联系电话:0431-88904632


     电子邮箱:jlsgxtyxb@163.com


     附件: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安排因素法(四季度增量奖补部分)分配方案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2023年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安排因素法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汇总表


来源: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