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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021-11“走出去”税收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积极推动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我国纳税人“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对外投资规模和质量日益提升。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对“走出去”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及110个税收协定(安排、协议)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共性涉税问题,编制了《“走出去”税收指引》(2021年修订版)。 《“走出去”税收指引》共分四章,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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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1-11减税降费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这组海报请收好!(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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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1-11明年起,这五种情形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哪些情形可以进行纳税信用修复?带你了解一下↓ 《公告》所指纳税信用修复是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级别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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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1-11税务总局发文明确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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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1-11研发费用税惠政策升级,创新动力更足几天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最新的减税降费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亮眼的成绩单,意味着企业负担不断减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 作为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一部重头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效应可以用“超预期”来形容:数据显示,全国各类企业提前享受加计扣除金额1.3万亿元,减免税额3333亿元,享受加计扣除金额占去年全年汇算清缴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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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21-1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要点请收好(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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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1-1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一、《公告》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本《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二、《公告》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哪些? 《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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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1-11两部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可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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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21-1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2021年第四季度税费,年销售额这样确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近日,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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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1-1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可缓缴!具体包括哪些企业?哪几个税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近日,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公告》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哪些? 《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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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1-11重磅!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明确,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现就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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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021-10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收缓缴新政:给企业多留点"现金"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叶青表示,阶段性税收缓缴可以给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更多流动资金,缓解企业压力,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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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1-10助企纾困加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11月起可缓缴税款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今年以来,我国进一步优化减税降费政策,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近期,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给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造成一定影响,对此,此次会议提出了助力企业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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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1-102021年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相关问答 我们单位今年前三季度发生了研发费用,是不是说在第3季度预缴时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如果第3季度预缴时没有享受,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企业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因此,你单位可以在2021年10月预缴申报第3季度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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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21-10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有不动产销售收入,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应注意哪些问题?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转让一间商铺,剔除转让商铺的销售额后,季度销售额在45万元以下,全部开具普通发票,按规定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申报时我公司应注意什么? 答: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到位,精准剔除纳税人当期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收入,税务机关在申报系统中进行了相关设置,提醒纳税人准确填写取得的不动产销售额。同时,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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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1-10个人一次性收取12个月的商铺租金,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相关问答 我是一个市民,手头有些商铺用于出租,每年的4月初一次性收取12个月租金,去年租金收入140万元,今年预计涨到150万元。最近关注到国家出台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请问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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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1-10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相关问答 我是山东济南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济南和石家庄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石家庄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石家庄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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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21-1010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优惠的住房租赁企业这样开具发票问: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向本市住建局进行开业报告,如向个人出租住房时选择适用了最新出台的住房租赁企业增值税减税政策,应当开具多少税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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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1-09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可享税收优惠!“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吗?问: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最近关注到新出台了向个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税和房产税优惠政策,请问该项政策中“向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吗?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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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1-09@住房租赁企业:10月1日起,您有一项税收优惠可享受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最近关注到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增值税减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