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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服务动态 — 税法服务
  • 13 2021-10
    个人一次性收取12个月的商铺租金,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相关问答 我是一个市民,手头有些商铺用于出租,每年的4月初一次性收取12个月租金,去年租金收入140万元,今年预计涨到150万元。最近关注到国家出台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请问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 13 2021-10
    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相关问答 我是山东济南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济南和石家庄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石家庄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石家庄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
  • 09 2021-10
    10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优惠的住房租赁企业这样开具发票
    问: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向本市住建局进行开业报告,如向个人出租住房时选择适用了最新出台的住房租赁企业增值税减税政策,应当开具多少税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 28 2021-09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可享税收优惠!“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吗?
    问: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最近关注到新出台了向个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税和房产税优惠政策,请问该项政策中“向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吗?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
  • 27 2021-09
    @住房租赁企业:10月1日起,您有一项税收优惠可享受
    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最近关注到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增值税减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
  • 27 2021-09
    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吴晓强详细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今天我们学习: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政策规定: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税务总局自201
  • 27 2021-09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吴晓强详细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今天我们学习: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政策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增值税政策,比如异地建筑服务、房地产预收款预缴等等。考虑到免税标准提
  • 26 2021-09
    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应提供哪些资料?
    问:近期,我公司开始从事防疫物资自营出口业务,想要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听说最近国家出台了新规定,对办理备案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了精简。请问,新规定出台后,我公司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应当向税务部门提供哪些资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5号)规定,自公告施行之日起,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
  • 26 2021-0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激发创新动能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这意味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升级版”加计扣除政策即将在10月份落地,而且优惠再度“加码”,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点击图片查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要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
  • 24 2021-09
    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吴晓强详细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今天我们学习: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超过15万元、是否享受免税政策。营改增时,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一些无法凭发票抵扣进项的行业,为解决其重复征税问题,延续了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
  • 23 2021-09
    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来了!22问详解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最近关注到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增值税减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
  • 23 2021-09
    教你两招!准确判断月销售额是否达到15万元免征增值税标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吴晓强详细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今天我们学习: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是否达到15万元免税标准,判断依据的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看合并计算得到的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在内的所有应税销售行为的销售额,是否达到月销售额15万元免税标准。如果在15万元以下,则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 22 2021-09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这样确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吴晓强详细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今天我们学习: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如何确定?都包括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额如何确定?   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 22 2021-09
    注意!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有变化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积极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将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同时《公告》还调整优化了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让企业最大限度享受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   ●企业在一
  • 17 2021-0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再加码!一组图了解政策要点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14 2021-09
    政策再加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附公告及解读)
    政策再加码服务再升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方式的部署,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允许企业10月份纳税申报期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2021年10
  • 08 2021-09
    提醒!契税法实施后,这些契税优惠政策废止和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明确契税法实施后,废止和失效的契税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一起往下看↓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08 2021-09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9月1日起施行!一图了解相关要点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08 2021-09
    中国打造智慧税务助力全球税收信息化合作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7日表示,中国已经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智慧税务建设蓝图,其中将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当晚,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以线上形式举行。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阿联酋、新加坡、塞拉利昂等61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官员以及12个国际组织负责人齐聚“云端”,以“数字时代的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为主题,共商“一带
  • 07 2021-09
    减税降费为“吉”速发展蓄能添力
    近年来,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推动经济不断高质量发展。吉林省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晴雨表”作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释放税惠激励效应,全力护航“六稳”“六保”。 税收优惠激发企业发展潜力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吉林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地方特色产业链条上的相关企业复产达能,为地方经济的快速恢复发展增添动力。 疫情防控期间,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受外部供应短缺、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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