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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服务动态 — 税法服务
  • 17 2023-02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三步走”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运行,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 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税仅需 “三步走”即可轻松搞定: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 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2022综合所
  • 17 2023-02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 16 2023-02
    小规模纳税人一季 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问: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请问 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增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 15 2023-02
    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3%的专票尚未申报纳税,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发票?
    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请问对于这 笔销售收入,如果我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答 :《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 15 2023-02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 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
  • 14 2023-02
    小规模纳税人1月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额15万元,应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问:我公 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2023年1月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额15万元,全部在1月4日开具发票,其中10万元开具免税发票,5万元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可以适用3%减按1%征收率政 策,请问应当如何办理1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 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 13 2023-02
    2022年度个税汇算有这些新变化、养老和家政服务新政策……本周民生大事很重 要!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学校设 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部署学校教练员岗位设置工作。《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有条件的地 区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确有必要设立专职教练员岗位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
  • 13 2023-02
    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剔除转让商铺收入后销售额在10万元以 下,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问: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6日转让一间商铺,剔除转让商铺的销售额后 ,预计1月份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 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
  • 10 2023-02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三):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
    2023年 ,税务总局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不断提升纳 税人缴费 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 今天我们一起了解: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 (文章来源:国家 税
  • 10 2023-02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二):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3年,税务总局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 民办税缴 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 今天我们一起了解: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文章来
  • 10 2023-02
    小规模纳税人在不同城市有建筑项目,一季度预计销售额60万元,如何缴纳增值税?
    问 :我是A市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B市和C市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额60万元,其中 在B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40万元,在C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20万元,我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
  • 09 2023-02
    3月1日起,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3月1日起,6项 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改“承诺”,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转让“满五唯一”住房,申报免征个税;将房屋、土地从个人名下转至个体工商户名下,申报免征契税;取得特定用途车辆,申报免征车购税……3月1日起 ,这些税务证明事项将从“证明”改为“承诺”,使纳税人获得更多便利。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在 全国
  • 09 2023-02
    2022年税费支持政策普惠市场主体!一组数据看亮点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08 2023-02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2023年,税务总局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 ”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 今天我们一起了解: 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文章
  • 08 2023-02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减按1%纳税,如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问: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 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
  • 08 2023-02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 缴事项办理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取得的
  • 07 2023-02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首批新举措如何发力?一组动图读懂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07 2023-02
    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是否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 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 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
  • 06 2023-02
    个人通过办税厅代开3%的普通发 票已交客户,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必须追回发票吗?
    问:我是一位市民,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 元的起征点,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我是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
  • 03 2023-02
    减轻办税缴费负担!2月1日起精简34项涉税费资料报送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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