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才新政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形成吸聚人才的强大引力,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吉林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激发人才活力 助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新政聚焦产业急需、推进招才引智,围绕城市发展、科教优势、杰出人才、环境提升等方面,推进留才用才、产教融合、荣誉激励及精准服务。总体架构分为聚焦产业急需推进招才引智、围绕城市发展推进留才用才、围绕科教优势推进产教融合、围绕杰出人才推进荣誉激励、围绕环境提升推进精准服务5大板块及27条具体措施。
人才新政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方面四大举措:
一、支持柔性引进高科技人才。引进的行业领军专家,围绕我市重点产业,与域内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开展的创新项目,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二、引导科技人才离岗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带科技成果离岗创业,离岗期间由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对承担重要攻关项目和高层次急需紧缺引进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
三、引导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重点支持在国家科技发展前沿、突破产业关键技术的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化工、碳纤维、冰雪、中医药材、农业农村等领域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深入开展校地企合作。由政府主导建立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渠道,组织各种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交流和人员交流活动,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和中介机构发布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提高企业对高校科技成果和研发能力的认知度、认可度。
人才新政中,对本土人才的人事制度改革、人才荣誉激励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措施:
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引导用人单位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国家级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的重点企业、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项目组等可申请自行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按政策建立个人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其个人缴费予以补助;可在个人自愿、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申请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荣誉激励方面,通过政策激励、荣誉奖励和真情关怀,不断增强人才荣誉感、归属感、认同感。挖掘选树吉林市籍杰出人才1000人以上,为杰出人才之家授牌,定期组织慰问家属等活动。选树一批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方面待遇。选树100个左右市级名师、名医、文化艺术名家、技能大师等人才工作室进行授牌。选树杰出企业家,给予表彰及资金奖励10万元,持续举办“企业家节”,开办“吉林企业家大讲堂”。选树松花江英才,3年管理期内享受免费体检及域内公立医院预约专家等便利服务。组织开展“技兴江城”职业技能竞赛,在各行业、企业或院校选拔技能实用人才,对获奖选手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5000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和省赛事奖项的,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人才新政,在如何发挥好高校优势方面推出三项举措:
一、注重高成长性企业对口人才的培养与输送。支持企业与高校、职业教育学校建立长期人才定向培育与就业通道,对接“高精尖特”产业需求,设立产业链技术攻关项目,面向教师揭榜挂帅,吸引本科及以上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形成培养、就业、技术输送的链式人才体系。
二、鼓励高等院校创办特色学院。围绕冰雪旅游、精细化工、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等产业发展需求,鼓励驻吉高校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建设特色学院。综合特色学院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及其为在吉企业培养产业人才评估等情况,由市、县两级政府按规定给予建设项目土地、资金等优惠政策。
三、支持高等院校与域内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平台,根据专业人才需求,采取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等方式,为企业输送人才。
人才新政在支持企业创新和加大创新人才团队引进方面三大举措:
一、支持引进高水平领军人才,围绕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发展需求,引进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金融、教育医疗、人文社科、文化艺术等领域高水平领军人才。实行资助激励,在待遇方面给予倾斜,对经省人社厅认定的符合全职引进标准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高水平领军人才,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拨付)。择优推荐申报各级人才项目、科研项目、荣誉项目等。
二、支持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中留在域内就业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企业、院校、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牵头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对获得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25万元资金补助;对获得省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师徒工作间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
三、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精准引才服务。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社会中介机构等为在吉企业全职引进省部级领军人才、省域拔尖人才的,每引进1人给予5万元奖励;全职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国家领军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的,每引进1人给予10万元奖励。
人才新政规划了四大举措支持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干事创业:
一、引导高校毕业生选择吉林市、留在吉林市就业。激发高校集聚青年人才作用,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千企万岗进校园系列招聘活动。持续开发“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基层治理专干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政策性岗位,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广泛征集企业就业岗位,扩大高校毕业生吸纳规模,全方位拓展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择吉留吉就业。
二、支持中职以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带教补贴。
三、引导高校毕业生团队创新创业。发挥青年人才团队的合作创新优势,拓展创业就业空间,鼓励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申报项目,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
四、支持在校生和毕业生自主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合伙创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2万元,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220万元,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进行贴息。毕业生入驻国有性质创业园区(中心、基地)创业的,3年内免收租金。在正常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基础上,对成长性好的创业项目,提供单笔最高50万元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及保证金,优先推荐合作银行。
联合高校院所企业等建设创新楼宇、创业街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
每年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择优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资金扶持。为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业平台的大学生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沙龙等系列服务。鼓励各创业载体根据运营状况,为入驻创业实体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水电和网络等配套服务。每两年举办一次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大赛,按组别分别给予获奖等次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