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吉林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吉林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2024年吉林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一、认定吉林吉林天三奇药业有限公司等69户企业为
2024年吉林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通知之日起,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三个月内向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市工信局申请办理更名等手续。有效期内发现虚假申报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且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将撤销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定期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本地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经验做法、突出案例报送市工信局。
附件: 2024年吉林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