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
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
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
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
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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