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
吉林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0】19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5号)。
2、补贴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
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补贴条件
中小微企业吸纳2020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补贴标准
每吸纳1人补贴8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享受疫情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5、所需材料
(1)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吸纳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6、申报程序
市区内企业申报材料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向吉林市就业服务局就业管理科提交申请,各(县)市企业于12月31日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62047524 62047510
(文章来源:吉林市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