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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吉市工信发〔2019〕15号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关于举办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县( 市)、城区、开发区工信局(经济局),税务局: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加速理解税
收工作新业务、新规定、新税种,充分帮助企业利用好税收政策,解决企业在税收方面遇到的问题,吉林市工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决定联合举办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专题培训。
培训由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3、个人所得税最新政
策解读
4、发票管理及审核事项解释
5、税法最新政策解读
二、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计划举办十期,第一至五期为城区、开发区所属企业,第六至十期为各县
(市)所属企业。
第一期:3月15日8:30―11:30 船营区所属企业;
第二期:3月22日8:30―11:30 昌邑区所属企业;
第三期:3月29日8:30―11:30 龙潭区所属企业。
第
四期:4月19日8:30―11:30 丰满区、中新食品区所属企业。
第五期:4月26日8:30―11:30 高新区及经开区所属企业。
培训地点: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河南街950
号,河南街与青岛街交汇处)。
第六期至十期:5月中旬开始,采取各县(市)送课方式进行,培训时间、地点由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商各县(市)工信局、税务局、中小企业服务
中心具体安排。
三、参训人员
中小微企业财务人员及财务负责人。
四、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企业采用电子门票报名办法,参训人员可登陆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吉
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www.jlsmejl.com),点击相关链接,输入企业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后下载并打印电子入场券。参训时
间以入场券确定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济局)、税务局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及报名宣导工作,确保有需求
的企业届时参加培训。
2、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济局)、税务局注意提示参训企业网上报名和领取电子入场券事宜。
3、培训不收取费用,参训人员自备学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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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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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