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通知
关于征集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来源: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新一批满足试点工作需要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吉林市化学制品及新材料制造业、汽车零部件配件及其他高端装备制造业、药品及医疗用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钢铁冶炼及加工业5个试点行业,围绕中小企业产品生命周期、生产执行、供应链、管理决策的数字化改造需求,以及人工智能在中小企业中的各类应用场景,征集能够提供符合数字化水平评测标准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经营和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数字化改造能力,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等标准,具有咨询诊断、改造实施的实践经验和成熟产品。需提供至少3个“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填写服务商产品名录),提供至少1个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实施案例(附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一定规模且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拥有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人员,具备完善的咨询诊断、改造实施交付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持续稳定、技术成熟、优质可靠的数字化转型服务。

(四)优先选择参与过其他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且实施案例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以上的数字化服务商(请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征集流程

(一)递交申请。请相关单位按照模板和时限要求,准确填报申报资料,将《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盖章报送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软处(吉林市人民政府4号楼531室)。

(二)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方式。

1.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软处邮箱:jlsgxjxxhc@163.com。内附《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 WORD 格式1份(无需佐证材料)和《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PDF扫描版1份。

2.纸质版。书面资料1套,《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注册地址在吉林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可只报送电子版。)

(四)审核公示。市工信局按照工作要求,择优评选一批技术能力完备、服务经验丰富、数字化改造能力强、服务保障完善的数字化服务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后纳入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

 四、相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宣传。本次征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与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也可推荐辖区内企业合作过的数字化服务商,且有意愿参与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服务商申报。

(二)加强推广。入选服务商资源池后,服务商应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开展的城市试点各项工作,并深入企业对接数字化合作项目。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主动与入选资源池服务商开展供需对接等合作,加快本地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三)实施奖惩管理。依据《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管理办法》,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和奖惩机制,入选的服务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市工信局将结合服务商服务企业数量、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成效、试点改造企业满意度等因素对服务商进行评价,优秀服务商可享受资金管理办法相应的政策激励,而对企业投诉多、服务质效差的数字化服务商进行清退并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单玺姣 联系电话:0432-62049571

 附件:1.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