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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4|来源: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


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23年经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满足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3)。


经工信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免复核,需进行网络申报,各属地将其列入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


二、复核说明


(一)网络平台。复核的企业需要登录吉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信息(www.jlzjtx.com或https://jlzjtx.com/srdi/page/index进行线上申报,申报前需完成数字化水平自测。企业应完整填写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计报告。企业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如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与认定标准相关的指标数据,可额外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码备案。


(三)申报材料。复核企业需提供与线上填报一致的纸质佐证材料(要求见附件4,一同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四)诚信管理。企业应对申报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数据和材料造假情况的企业,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企业称号,三年内禁止再次申报。


三、复核流程


 经企业自愿申报,属地工信部门负责复核工作的初审,并帮助企业完成线上审核提交。初审通过后将复核通过企业名单报吉林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内容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推荐至省工信厅。


四、申报时间


(一)复核企业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3月10日16点。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于2026年3月11日前将复核通过企业汇总表(附件2)、企业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吉林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联系人李雪0432-62049568。


五、工作要求


(一)各属地工信部门要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复核工作,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对本地区企业咨询问题答疑。要坚持质量为先,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复核工作。


(二)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3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附件:

    1.2026年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书.doc

    2.复核通过的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doc

    3.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

    4.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doc

    5.2023-2025年“创客中国”企业500强名单.doc

    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

    7.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doc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