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创业孵化基地:
根据《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吉工信创业规〔2025〕140号)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晋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要符合《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并登录“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http://fhjd.smejl.cn)进行信息备案;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坚持优中选优,择优晋级。申报材料经各级工信部门逐级审查合格后,由市(州)工信局统一上报省工信厅。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7时前。
三、申报程序
按照《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工信局要严格按照《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材料齐备、程序规范;县(市、区)等属地工信部门要主动服务,指导申报单位完成申报工作。
2.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要求,依据“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提示信息逐项填报,佐证材料要齐全,复印件要清晰,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准确,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市(州)工信局要求的时限,下载申报材料信息,打印胶装(一式3份)后按相关程序逐级上报。
3.各级工信部门要对纸质材料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实地踏查,同时做好纸质材料留存。省工信厅实地踏查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申报指南》登录“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查阅。
联系人:冯志忠 0431-87077711
杨 婕 0431-81151186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