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充实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加速推动试点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新一批满足试点行业企业需求、专业服务能力较强的数字化服务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以下简称“数字化服务商”),是指能够熟练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企业在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业务环节的数字化需求,为吉林市化学制品及新材料制造业、汽车零部件配件及其他高端装备制造业、药品及医疗用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钢铁冶炼及加工业5个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其他单位。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但应有自身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申报主体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含网络和数据安全)、生态环境、产品质量等事故(事件)。
(三)申报主体能够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后续以国家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并依据前述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四)申报主体应具备较强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拥有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人员,具备完善的咨询诊断、改造实施交付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鼓励具备以下条件的数字化服务商参与申报(请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通过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绩效评价的数字化服务商;
2.已入选2025年度吉林省第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非吉林市地区),且与本次5个试点行业中小企业已有数字化转型项目合作的数字化服务商;
3.参与其他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有通过验收的改造服务项目案例,且被改造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以上的数字化服务商。
三、征集程序
(一)递交申请。8月8日前,申报企业(单位)填写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吉林市人民政府4号楼531室;注册地址在吉林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sgxjxxhc@163.com。申报企业(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且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审核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总体数量要求,择优评选一批技术基础好、行业服务经验丰富、数字化改造能力强、服务保障完善的数字化服务商纳入服务商资源池,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
四、相关要求
(一)积极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与辖区中小企业对接,了解支撑辖区内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情况,并推荐基础良好、有意愿参与城市试点工作的服务商报名。
(二)有序参与。名单正式对外发布后,名单所列数字化服务商将被纳入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参与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
(三)管理奖惩。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和奖惩机制。根据《吉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市工信发〔2025〕19号),符合条件的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可享受相应政策激励。同时,结合数字化服务商带动企业数量、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成效、试点改造企业满意度等因素不定期动态调整,对企业投诉多、服务质效差、考核不合格的数字化服务商进行清退并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赵铭 联系电话:0432-62049571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