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及相关参评人员:
根据2016年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授权吉林市人社局组建电子信息工程评审委员会,现将职称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人员范围
申报到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信息工程职称评委会并已通过网上“AB”角审核的电子系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
二、 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 2017年 1月21日(星期六)
上午7:30-12:00
地点: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吉林市昌邑区辽北路166号)。
(具体分组情况及答辩顺序详见附件)。
三、答辩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将答辩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申报人员;
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它有效证件(护照、有效
期内临时身份证);
3、请参加答辩人员于当天上午7:30前报到,迟到30分钟或未参加答辩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答辩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专家将围绕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实际贡献等进行提问,时间5-10分钟。
5、吉林市地区以外职称申报人员需携带评审表及评审费(高级300元、中级200元、破格人员另收100元)。
联 系 人:苏凤华、李中博
联系电话:0432-62507807
附件:电子(定稿).xlsx
吉林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