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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非公经济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8
吉林市内各非公经济组织:
    2016年非公经济中级、高级职称评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  间:2016年8月1日――8月16日,请各单位统一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  点: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4室(河南 街950号,青岛街小男孩西餐厅同楼东侧)
    三、评审费: 中级:200元;高级:300元;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晋升高级经济师300元。全体参评 人员需参加答辩,答辩费100元。(注:评审费严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中规定的标准和项 目收取,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代收后全额上缴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提交材料:
    1.申报人员和所在企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原件)。
    2.业绩报告。
    3.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26份(软件生成)。
    5.继续教育证原件(注:市人社局继续教育中心颁发,5年内3次学习)。
    6.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扫描件; 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7.材料册一(注: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将复印件、扫描件及照片粘贴相应位置)。
    注:本人学历网络查询信息证明复印件,在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报告网络查询信息复印件,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 刊信息查询,并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者“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检索。
    8.原件、复印件分装2个档案袋,粘贴原件皮和材料册一皮。( 注:一览表装入材料册一袋中)
    9.晋升各系列职称人员需根据《吉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评委会一览表》所列出的“委托工作部门”到相应的工作 网站查询各专业具体要求。例如:吉林省卫生厅、交通厅等。
   10.由于2016年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用一体化评审,请各参评单位指派专 人负责管理申报软件账号并对本单位材料审核后统一申报。
    五、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提交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正本副本不限)。
    2.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原件。
    3.申报人的劳动合同原件(企业法人不需证明)。
    4.2015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国税和地税证明)。
    5.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6.企业及个人社会荣誉原件。
    7.《非公经济高级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认定表》一份,手写。
    8.需提交复印件:1-6项按顺序复印,每页加盖企 业公章,原件、复印件分装2个档案袋。
    注:原则上各非公经济组织只可推荐1名人选。
    六、“申报系 列或专业”要严格按照《2015年吉林省高、中级工程师专业名称表》中列出的系列名称和专业名称填写。
 
  
联系人:马骁      联系电话:62024015
吉林市非公经济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