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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贯彻落实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工作部署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市发改收费联发〔2022〕88号


各区发改局(经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2〕473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市涉企违规收费专 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 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牵头部门和各区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主动接受、衔接相关工作。市级各牵头 部门确定落实整治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联络人后,于8月15日下班前报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二、明确整治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我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与省同步进行,市、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重点围绕五个整治领域,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依 照省确定的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创新工作方法,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市级各牵头部门要在8月17日前将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送市发改委。


  三、落实调度机制,按时上报情况。此项工作实行旬报告制度,各区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按时上报市级对应牵头部门,市级各牵头部门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前 向市发改委报送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纸质版(PDF盖章版)、电子版各一份。市发改委汇总情况后上报省发改委。


  联系人: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朱璐;


  电  话:62048392,18943520762;


  邮  箱:
5304026@qq.com


  附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2〕473号)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吉林市财政局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吉林市民政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吉林监管分局
2022年8月11日


(文章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