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精益管理咨询机构的通知
吉工信企业〔2022〕273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企业提升精益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稳定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规范管理咨询中介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精益管理咨询机构,纳
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精益管理咨询机构库,联合开展“管理专家企业行”、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等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精益管理咨询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具备企业管理咨询资质,有较强实践基础的社会优质管理咨询机构。
2.较强的精益管理咨询能力。实际运营三年以上,管理咨询业绩优良。具备较高的针对企业的精益管理诊断、精益管理改善、项目设计、项目实施能力。精益管理咨询师资队
伍稳定,业务水平高,能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完成精益管理项目设计、组织开展精益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等。
3.具备支持精益管理咨询硬件条件。具备项目保障和管理能力,拥有设施设备,场地可自有或租赁,租赁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
4.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咨询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5.财务状况良好。申报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6.信誉良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同意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等业务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效果评估。
8.承诺做好资料保存。对精益管理咨询项目、“管理专家企业行”活动等开展的具体工作记录和资料妥善进行保管,相关各类原始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二)申报和评审流程
1.精益管理咨询机构申请。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三份)和电子版,签章齐全,一并扫描成PDF文件。申请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办公场地证明
、财务报告、师资库证明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详见附件1管理咨询机构相关申报材料清单)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9月15日17:00前将PDF电子版发送至工信厅企业处邮箱,纸质
版送至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1号楼A124室。
2.申报机构初审。9月15日至9月25日对申报精益管理咨询机构进行初审,主要是申报企业经营范围,纸质材料是否完整、清晰、详实,过往业绩等。
3.组织专家论证。省工信厅联合省财政厅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精益管理咨询机构的资质、水平等进行论证,选择优质的精益管理咨询机构入库。
4.公示。对精益管理机构库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其它事项
省工信厅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省工信厅无关。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雷
电 话:0431-88904554
邮 箱: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23日
(文章来源: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