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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申报高级经 济师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4
接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吉林市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1、申报人员手填《非公高经评定表2015》1份;
2、申报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文件(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员荣誉或奖项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 人员所在单位工商注册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集体荣誉或奖项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纳税及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济效益以各单位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纳税证明以各单位所在地税务部门证明为准,用工证明以所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为准),以上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分装2个档案袋。
     注:根据吉林市人社局印发的《2014年度吉林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原则上各非公经济组织只可推荐1名人选。
     本工作截止日期2015年7月8日。
 
 
附件:
2015 年民营高经评审.xls
非公高经评定表2015.doc
 
 
 
 
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