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国家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公主岭市经济局,县(市、区)经济局、财政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4〕6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5月4日-2014年5月8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
位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登录,填写有关资料,按照属地化原则,向企业注册地工信
局和财政局进行项目申报。
2、各市(州)、县(市、区)工信局和财政局对项目库内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联合行文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进行项目申报。上报专项资金项目申请
报告4份,省工信厅3份,省财政厅1份;项目申报资料4份,省工信厅2份,省财政厅2份。
3、项目申报的条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
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4〕65号)要求执行。通知未尽事宜接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作要求
:
1、市(州)、县(市、区)工信局会同财政局要尽快组织企业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同时,要及时完成向工信厅进行网上项目推荐工作。
2、市(州)、
县(市、区)工信局和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上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质量。
3、各地区要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做好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储备工作的要求,将
项目按时推荐上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http://gxt.jl.gov.cn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王葵 孙丽 0431-88904617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廉政信息反馈电话及邮箱
0431-
88904631 gxtzxc99@163.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王彦春 温化冰 0431-
88550570
省财政厅企业处廉政信息反馈电话及邮箱
0431-88550556 jlscztqyc@163.com
附件:1、2014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4年4月29日
附件一:通知.doc
附件二:资料要求.doc
附件三:汇总
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