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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2020年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县(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市)工信局:


        按照《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吉工信创业〔2014〕160号)和《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工信民营〔2020〕245号)要求,经履行相关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北京盈科(长春)律所事 务所等16家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吉林红岩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等53家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新认定的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要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 定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现有基础上,各市(州)、县(市、区)工信局对所在区域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服务满意 度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示范)平台年度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切实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此 次认定的平台有效期三年,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2020年吉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名单
                    2.2020年吉林省中小 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24日

 


(文章来源: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