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首批拒执罪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刑罚手段坚决严厉打击 拒执行为。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 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01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亮剑”等系列执行专项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打击。截至目前,2018年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司 法拘留169人、将246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5673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涉嫌拒执犯罪的27件27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今年以来,通过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办结案件的标的金额 已达7.27亿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积极运用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对企图以抗拒执行、规 避执行行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及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义务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