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税法服务 — 温馨提示: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温馨提示: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6-01-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image.png


提醒大家

记得按时申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