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明确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200万元,且叠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如何计算减免税额?一起来学习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