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01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1.建立诉求受理机制,立足职能职责,搭建以“12388”举报电话为主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受理平台,建立与“12345”市长热线的对接联系,畅通诉求反映渠道。
2.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监测点建设,在全市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侧重选取民营企业作为监测点,采取“月调度、季报告、随时访”工作模式,对全市各部门加强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与市信访局、市政数局、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行业部门建立涉企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做到快速移交、精准查办、及时反馈。
02紧盯涉企监管服务,整治腐败作风问题
4.聚焦政策落实,着力发现和查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应景造势、敷衍塞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5.聚焦涉企收费,着力发现和查处擅自立项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向企业强行摊派财物、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学术研讨、社团会议并从中收取费用等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6.聚焦中介服务,着力发现和查处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指定服务,要求企业到特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防止行政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相互勾结、借权营生。
7.聚焦市场秩序,着力发现和查处在优惠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招投标等过程中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及民营企业经济纠纷,违规泄露信息影响市场竞争秩序等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8.聚焦政务服务,着力发现和查处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放小不放大”“明放暗不放”等行为,“庸、散、怕、浮、奢”等作风顽疾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政务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9.聚焦政商关系,着力发现和查处重商、亲商、安商措施不得力,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从企业承揽项目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10.聚焦执法监管,着力发现和查处随意开展检查,滥用自由裁量权,有法不依、违法行政、简单执法、选择执法、机械执法,轻管理重处罚、以罚代管等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聚焦司法案件,着力发现和查处涉企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究背后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促进司法公正。
03精准审慎执纪执法,保障企业切身利益
12.审慎使用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规范涉及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程序,依法慎用留置、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及影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13.审慎发布案件信息,对涉案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一般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稳妥发布涉企案件信息,在纪法框架内,科学把握办案的方式和节奏,避免对民营企业声誉、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04实事求是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4.稳慎实施容错纠错,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对在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等工作中,为提高效率,方便企业办事,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核等服务机制和模式创新,出现一定偏差或者失误;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为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攻克“卡脖子”核心技术、推动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扶持产业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按相关规定给予民营企业资金支持或者政策优惠,但因市场风险或者不可预见因素未取得预期效果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可视情开展容错纠错,最大程度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5.稳慎规范追责问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审查调查过程中严格区分为公与为私、过失与故意、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对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视情免除相关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激励干部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中坚持改革创新、勇挑大梁、敢为善为。
16.稳慎开展澄清正名,对服务企业、敢于担当、锐意改革而受到失实检举控告、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对受到不公正对待或错误处理的,及时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来源: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