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PPP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更好 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经吉林市政府批准,吉林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作为我市PPP项目政府出资人,并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现就完善我市PPP项 目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市直各相关部门对分管领域项目进行征集、汇总报送;
(二)各县(市)区财政、发改部门负责 组织对本区域内项目进行征集、汇总报送;
(三)社会资本发起的项目可直接报送。
二、申报范围
城市供水、供暖、供气、地下综合管廊、公路 、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类项目;医疗、旅游、教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类项目;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等资源环境与生态保护类项目;适合推广PPP模式的其他公共服务 领域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二)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三)项目适宜 于市场化运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
(四)项目实施主体明确,按规定程序正在开展可研、规划、用地、环评和实施方案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的新建 项目;
(五)通过TOT、ROT等合作模式转型,能化解政府债务的存量项目;
(六)近期政府需要向社会购买服务的项目。
四、申报方式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筛选出的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统一向市创投公司申报《吉林市PPP项目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表与联系人沟通索取,填报完成后将电子版发送至279714993@qq.com。
五、动态管理
PPP项目面向全市常态化征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可以随时申报PPP项目, 所报资料要真实、准确和完整。PPP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项目有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岸秋
联系电话:0432- 69963931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2号
邮编:132001
吉林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