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创新 — 2016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
2016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
发布时间:2015-10-12

一、促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


    (一)通用航空重大科技成果 产业化专项
    1.支持方向
    围绕加快我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一批通用航空产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
    市财政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扶持。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3.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项目技术成熟,市场定位明确;项目执行期内实现产业 化,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4.申报材料
   吉林市促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申报书。
    5.受理与 咨询电话
    工业与高新技术处,电话:62048908。


    (二)医药健康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
    1.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道地中药材的终端产品产业化项目;中药新药创制和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产业化项目;基因工程药物、生物 制剂产业化项目;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制剂等产业化项目;医学医疗器械、保健康复器材、智能养老等产品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
    市财政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扶持。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3.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项目技术成熟,市场定位明确;项目执行期内实现产业化,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4.申报材料
    吉林市促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申报书。
    5.受理与咨询电话
    科技成果奖励与转化处,电话:62048906。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
    1.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互联网+、软件外包;基于北斗卫星技术研发与应用;大数据;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云计算、物联网及其应用 等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
    市财政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扶持。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3.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项目技术成熟,市场定位明确;项目执行期内实现产业 化,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4.申报材料
    吉林市促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申报书。
    5.受理与咨询电话
    工业与高新技术处,电话:62048908。


    (四)科技“小巨人”企业产品产能提升专项
    1.支持方向
    围绕推进我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实现晋档升级目标,重点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或引进、消化、吸 收、再创新,开发新产品,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经济规模跃升的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
    市财政采取分期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资金额度为30-100万元。立项确定后先期拨付扶持资金的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
    3.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申报企业应是列入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的企业。
    (2)自 主创新技术或是引进技术的创新点明确,引进的技术须附有正式协议,知识产权清晰。
    (3)项目产业化前景可观。项目执行期内实现产业化,并达到预期产能 、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4.申报材料
    吉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产品产能提升专项申报书。
    5.受理 与咨询电话
    工业与高新技术处,电话:62048908。

    二、特色优势资源开发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
    (一)化工产业链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
    1.支持方向
    依托化工产业资源,重点支持碳纤维、聚酰 亚胺等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特种橡胶、工程塑料、精细化学品等产业链,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以及汽车专用橡塑材料、车用化学品等汽车、化工两产融合的技术成果 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
    市财政采取分期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资金额度为20-100万元。立项确定后先期拨付资金的70%,待项目 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
    3.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项目技术成熟,市场定位明确; 项目执行期内实现产业化,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4.申报材料
    吉林市特色优势资源开发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申报书。
    5.受理与咨询电话
    工业与高新技术处,电话:62048908。


    (二)冶金产业链重点科 技成果产业化专项
    1.支持方向
    依托冶金产业资源,建立新型金属材料产业链,重点支持高品质特殊钢、镍、钼等有色金属深加工 产品、特种铁合金材料、铝、镁等新型轻合金材料等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
    市财政采取分期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资金 额度为20-100万元。立项确定后先期拨付资金的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
    3.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项目技术成熟,市场定位明确;项目执行期内实现产业化,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4.申报材料
    吉林市特色优势资源开发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申报书。
    5.受理与咨询电话
    工业与高新技术处, 电话:62048908。


    (三)汽车产业链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
    1.支持方向
    依托汽车 产业资源,建立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及部件产业链。重点支持新能源整车、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控制系统以及电动化附件、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的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
   市财政采取分期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资金额度为20-100万元。立项确定后先期拨付资金的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30%。
    3.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项目技术成熟,市场定位明确;项目执行期内实 现产业化,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4.申报材料
    吉林市特色优势资源开发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申报书。
    5.受理与咨询电话
    工业与高新技术处,电话:62048908。


    (四)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链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
    1.支持方向
    依托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资源,重点支持利用长白山特色资源开发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
    市财政采取分期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资金额度为20-100万元。立项确定后先期拨付资金的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 拨付剩余30%。
    3.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项目技术成熟,市场定位明确;项目执 行期内实现产业化,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4.申报材料
    吉林市特色优势资源开发重点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申报书。
    5.受理与咨询电话
    农村科技处,电话:62048684。


    三、重点产业协同创新重大科技 成果产业化计划
    1.支持方向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鼓励企业与国内高校及科研单位开展协同创新。重点支持中科院、吉林大学与我市企业联 合实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
    市财政采取分期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资金额度为20-100万元。立项确定后先期拨付资 金的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
    3.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企业与 高校及科研单位已签订正式的技术转让协议。
    (3)项目中试结束,技术成熟,市场定位明确;项目执行期内实现产业化,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4.申报材料
    吉林市重点产业协同创新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申报书。
    5.受理与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电话:62048682。


    四、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开发计划
   (一)工 业高新技术开发专项
    1.支持方向
    围绕工业高新技术领域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重点支持能够明显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业高新技术领域产业化前期的科技开发项目。
    2.申报条件
    以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为主体申报,优先支持 企业与高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
    3.申报材料
    吉林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开发计划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工业与高新技术处,电话:62048908。


    (二)科技成果中试专项
    1.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由企业自主开发或依托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取得小试科研成果的中试项目。2015年度获得吉林市创新 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参赛项目。
    2.申报要求
    (1)以企业或中试中心(基地)为主体申报。
    (2 )中试成果应是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验收(鉴定)的成果;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成果;取得专利权的成果,并可以实现科技成果中试的项目。
    (3)获得 2015年度吉林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提交获奖项目商业计划书,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申报材料。
    吉林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中试专项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科技成果奖励与转化处,电 话:62048906。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专项
    1.支持方向
    围绕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 范区农业先导区建设、长白山特产资源产品开发、互联网+农业、休闲观光和生态安全农业、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推广、农作物高效安全生产技术、优质畜产品生产、新型作业机械、退耕还 林等领域,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开发项目。
    2.申报条件
    以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为主 体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
    3.申报材料
    吉林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开发计划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农村科技处,电话:62048684。


    (四)民生科技创新专项
    1.支持方向
    (1)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围绕驻吉医疗卫生机构市级以上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支持重点专科 开展的临床诊断、治疗技术研究,打造我市知名专科及学科带头人。
    (2)公共安全项目。重点支持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技术与装备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3)环境保护项目。重点支持“三废”治理技术与装备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2.申报条件
    以企业为 主体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
    3.申报材料
    吉林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开发计划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电话:62048682。


    五、杰出青年人才培 养计划
    1.支持方向
    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培养中青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重点支持瞄准科技前沿,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有一定基础,在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技术、掌握核心技术和实现技术跨越上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
    2.申报条件
    (1)以高 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2016年1月1日前年龄不满40周岁。
    (3 )项目科研方向及创新工作应对提升全市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4)项目对解决本行业、本领域关键技术、工艺操作难 题或共性技术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3.申报材料
    吉林市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 电话
    发展计划处,电话:62048686。


    六、重点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计划
    1.支持方 向
    围绕提升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支持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科技大市场、产业研究院、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全市 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2.申报条件
    (1)以企业、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
    (2)创新平台须经过市级以 上认定的重点科技服务平台。
    (3)能够为创客提供互联网平台、开放实验室、加工车间、产品设计辅导、供应链管理服务和交流空间等科技服务。
    3.申报材料
    吉林市重点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计划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科技大市场、众创空间项目由科技服务业指导处受理,电话:63103945。
    大学科技园、产业研究院项目由社发发展与合作交流处 受理,电话:62048682。
    企业孵化器项目由科技成果奖励与转化处受理,电话:62048906。


    七、医疗卫生指导性 科技计划
    1.支持方向
    围绕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重点支持针对疑难病、慢性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开展的技术研 究、引进及推广应用。
    2.申报条件
    (1)以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申报。
    (2)此类计划项目没有 科技计划经费扶持,申报单位及申报负责人要切实落实自筹经费,并说明来源。
    (3)前期研究工作基础扎实,有阶段性成果,研究团队力量强,有明确的应用 目标。
    3.申报材料
    吉林市医疗卫生指导性科技计划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电话:62048682。


    八、申报要求
    (一)资金支持方式及额 度
    1.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开发计划10-20万元/项,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5-10万元/项,重点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计划10-30万元/项。
    2.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的资助属补助性质,项目申报系统对各类计划项目资助额度有限制,超出限制视为无效申报。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1.申报1至3计划类别,应为在吉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其他计划类别项 目,应为在吉林市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
    2.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联合申报的项目,须 附正式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3.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 况和纳税信誉。
    4.各类计划项目负责人只设1人,即第一申请人,前3名为主要参加人,其他为参加人员。
    5.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 不超过二整年,时间从立项签订任务书之日起计算。
    6.作为项目主要参加人(前3名)只允许申报1项;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整年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 目。未完成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前3名),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7.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 不予立项。
    8.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晰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9.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10.项目申报完成后,不能改变计划项目类别,未按指南类别申报的不予评审。


    (三)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
    1.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未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登陆吉林市科技局网站,进入吉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填 报并上传。信息系统确认网上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最后一次在线提交成功的),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A4书装形式),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吉林市科技 局相关计划项目受理处室。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必须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申报材料的 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计算。
    4.项目查新要求。申报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开发计划、杰出青年人才培养 计划和医疗卫生指导性科技计划的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查新可登录吉林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委托。
    5.申报受理时间:网上和纸件申报受理时间均 从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5年10月30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渠道
    1.中、省、市直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 局申报。其它单位按隶属或属地原则,须经由县(市)区、吉林高新区、吉林经开区科技局或市直有关部门等组织申报。
    2.组织申报单位或部门须提供《吉林市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加盖组织申报单位公章,分别报送市科技局各类计划项目受理处室和发展计划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kjjh@163.com
    (五)其它
    1.吉林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 网址:http://www.jlst.gov.cn
    2.综合业务咨询电话:62048686(发展计划处)。
    3.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66592906,13844641950。